一是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目前全市已成立家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实现所有村全覆盖。规范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年以来完成标准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建设个,累计建设标准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个。
二是推进基层医疗服务队伍建设。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工作,年全市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89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培养21人。医院“千医下乡”和乡村医生“万医轮训”,年安排20名医务人员下派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造血式帮扶”。做好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26名,骨干全科医生7名,乡村医生92名。
三是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坚持动态消除村卫生室及村医“空白点”,全市每个行*村至少有一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合格村医。全面推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村卫生室“院办院管”,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现设置、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补助经费等*策,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提高至元。建立乡村医生收入托底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乡村医生岗位各项补助考核结算后月收入不足元的按照元标准补齐差额,在岗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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