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中西医并重,合理确定病种。试点立足基层医疗机构收治能力,在调取歙县基层医疗机构前三年历史住院数据的基础上,经多方调研论证,在收治病例排名靠前的病种共确定中西医收治病种7种,其中中医适宜技术为主收治病种3种,分别为腰痛病、关节炎、中风后遗症;西医适宜技术为主收治病种4种,分别为肺炎、支气管肺炎、急性肾盂肾炎、急性胆囊炎4个病种。患此7种疾病患者在歙县试点医疗机构进行连续门诊治疗时,医保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
二是坚持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病种费用定额。以歙县乡镇卫生院近三年各病种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医疗费用为参考,剔除床位费、级别护理费等,将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药品费、门诊观察床位费及可单独收费的耗材列入基金支付范围,根据诊疗实际需要,科学测算各病种定额标准,原则上试点病种的支付限额不高于该病种近三年次均住院医疗费用的70%,其中腰痛病(中医治疗)定额标准为元,关节炎(中医治疗)定额标准为元,中风后遗症(中医治疗)定额标准元,肺炎(西医治疗)定额标准元,急性胆囊炎(西医治疗)定额标准元,支气管肺炎(西医治疗)定额标准元,急性肾盂肾炎(西医治疗)定额标准元,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避免“小病大治”和“过度医疗”。
三是坚持减轻个人负担,合理确定支付比例。此次试点根据切实减轻个人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日间病床结算的基金支付比例。患者在门诊治疗试点病种疾病时,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为元,基金支付比例为75%,患者只需承担剩余的实际医药费用。
四是坚持程序公开,基层医疗机构自主进行申报。试点医疗机构执行申请准入制度,歙县县域内有收治相应病种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均可自主申请,由辖区内医保经办机构会医院联合评估准入,确保程序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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