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安晚报报道,*山市叶先生称,去年他的家人有一次短暂违章停车,被处元罚款,记3分。近日自己在通过一个右转弯道时,因为规避电瓶车不慎压到双*线,也收到罚款元,记3分的短信通知。
叶先生承认这些确实都是交通违法行为,但认为违章停车和压*线都属于轻微情节,该予以警告或按下线20元处罚才合理。因为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山市交警部门长期以来,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任何行为,一律都是按上限元进行处罚。且交通违法按行为的情节轻重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记分也有12分、6分、3分、2分、1分五个等级。罚款元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记3分则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一张处罚书对同一种违法行为,执行轻微和严重两种程度不同处罚标准,反映了执法的随意性,同时自相矛盾。为此,叶先生建议,交警部门应严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各种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正确、科学的裁量和处罚。
老编发现,对于叶先生的建议,大多数网友都是持支持和赞成态度,认为叶先生道出了百姓心声。有网友以亲身经历证明从来都是被顶级处罚,很少见过免于处罚或是罚款20元的,批评这是执法部门的懒*表现;有网友认为“顶级处罚”根子在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没有摆正,一味以罚代管,而从立法初衷说,罚款只是教育手段之一,而非目的;还有网友充满关切,认为*山市作为国际化、世界级旅游城市,每年自驾游客非常多,在融杭接沪大潮中,应向广东、上海、杭州等地好的做法学习,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或给予警告处罚,通过人性化执法提升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与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
*山交警部门回应12月3日,*山市交警部门针对叶先生的亲身经历和建议进行了回应(见上图),尽管叶先生本人对“回应”再次提出疑问,很多网友也称“回应”缺乏谦抑精神,但老编看到“回应”的最后还是强调了在日常的交通管理中,*山交警坚持人性化执法,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教育,并承诺“下一步将充分听取网友意见,不断改进执法服务。”
市民有建议,部门有回应,市民再质疑,相信部门应该还会有再回应。我们在为叶先生这样敢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市民点赞的同时,也应该为敞开大门广听民声的执法部门点赞。无论叶先生的经历是否有普遍代表性,建议是否合理合情;*山交警部门的执法是否存在瑕疵,回应是否有理有据,最终需要通过善意和正向的交流沟通才能找到“正解”。
对交警部门来说,只有在交流中才能明确群众所需,在沟通里才能传递“法”的概念。要创造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有序道路交通环境,必须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目前社会已经达成的最大共识就是让交通执法更人性化。就像澎拜新闻社论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在执法中刚柔并济,做好合法合规与合情合理的平衡,民众才能有清晰的守法导向,才能做到有法必依,心悦诚服地对法治产生敬畏,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这可能也是*山市民最想听到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