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孩子放暑假期间,家长们都不想亏待孩子,只要有时间,都会带着孩子到游乐场所嗨一把。但在外游玩一定要注意孩子的安全,先确定游乐设施有无安全保障,否则会危及孩子的生命。
7月20日下午,*山市*山区谭家桥镇的*山丰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深海大宝藏气模游乐设施顶部局部下陷,当时在该设施上面的多位游客遇险,其中,一名8岁女游客不幸受重伤,经现场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一个花季生命,就这样在顷刻间消逝。
据了解,此次事发区域在谭家桥镇山谷间,东*山脚下,又叫丰大“浩瀚天下”景区,隶属*山丰大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事故的游乐设施属于“浩瀚天下”的涉水游乐项目之一。
7月20日下午,来自广东的游客张先生带着孩子从*山风景区下山后,慕名来到“浩瀚天下”景区体验涉水游乐项目,对这起事故发生前及发生后的情况,比较了解。
张先生称,也带孩子玩了深海大宝藏气模游乐设施,和冲浪滑滑梯一样,是充气的,人从塑料台阶_上到顶层,再从带水滑道冲下来,确实比较好玩。3点多时,玩的人越来越多,顶层没看到有工作人员维护秩序,就带两个孩子离开,去玩别的设施了。
不久,听说该游乐设施出事,赶过去时,看到该充气游乐设施上半部已塌陷,瘪的,旁边有孩子满脸通红,表情惊慌的站着。还有个孩子躺在地上,有人在人工急救,之后,救护车来施救。现场人士拍摄的多段视频及图片中,可以看到该气垫滑滑梯顶部明显塌陷,下面滑道等被挤压聚集,多人在其中,有孩子母亲的哭喊求救,撕心裂肺。
孩子的安全,牵挂着父母的最敏感的神经,面对如此惨剧,父母们的爱有多深,痛就有多深。
然而,这样的事件,并不是百年不遇。
在网上,随随便便输入“游乐事故”这几个字,就会出来条结果,让人震惊之余不忍卒读。
1秋千木
一个小女孩被一根秋千木撞到,随后卷入底部,身体被对折扭曲,看着都觉得恐怖!
恐怕这个时候又有人要说家长怎么不看好自己的小孩?
但这么一瞬间的事情,你看到了你就能及时阻止吗?
根本的罪魁祸首是这些看似好玩的游乐场所里隐藏着的危险及致命的设计缺陷,而不是家长,这锅家长不背。
2充气城堡
被大风掀翻的充气城堡,小孩子分分钟会被甩到两三层楼高的高度坠地而亡。
充气城堡安全维护说明明确表示,充气城堡严禁在露天室外使用。但这些商贩为了赚钱才不会管这么多!
这样的事故不是个例,大家自行搜索就知道有多少例了。
3、蹦床
看似有弹力柔软的蹦床,实则没有专业的基础,分分钟能造成小朋友大腿骨折。
出了事商家只会跟你说,他们资质证书许可证什么都有,这只是个意外,他们不负责,家长监管不力没看好小孩等等。
问题是这种需要专业基础才能玩的,否则连大人都玩不来会造成骨折的蹦床,为什么就敢对没有基础的小朋友开放呢?只是为了赚那大多数没有意外的小朋友的钱,而把小朋友都置于随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场景中?
家长在这样的场景就算站在旁边也不可能知道小孩落地一瞬间是否会失去平衡,如此状况还怪家长没看好小孩?想推脱责任也不用找这样的借口吧?
4、高空游乐设施
近些年来,包括摩天轮、过山车等在内的高空旅游项目在许多城市公园及景区安家落户,喜爱这种惊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越来越多,然而高空游乐项目的安全风险却不容忽视,如摩天轮因电力或机械故障突然停运事故在我国多地发生过。年8月28日晚,江苏扬州乐园60米高的摩天轮因停电突然“罢工”,名游客被困空中40分钟,险象环生,游客极度恐惧。此类事故在国外造成过重大伤亡,如年在韩国釜山发生过运转中的摩天轮观光车厢突然倾覆,导致5人从高空坠地死亡,可见教训深刻,我们应引以为戒。
高空游乐项目风险很高,必须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决不能有丝毫麻痹与懈怠。比如摩天轮突然停转的最大风险是停电,这就需要保证双路供电,一路电停了还有“预备队”,但目前国内摩天轮电力供应大都采用单路供电,这是一个严重安全缺陷,亟待纠正,应将双路供电写入摩天轮的安全规范。
再如高空旅游项目大都建在露天下,长期风吹雨打容易导致锈蚀、钢结构疲劳等机械故障,因此加强机械检修与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也是不能丝毫忽视的。另外,对高空旅游项目应采取必要的“限载”限客措施,不宜满载、满负荷运行,这样既可以增加安全保险系数,降低风险。
我们不提倡带孩子出来玩乐然后只顾自己玩手机,但是我们也不提倡只要一出事就把锅甩给家长,一瞬间的事故,就算你一直盯着,也是无法阻止其发生的。
所以,如果是游乐设施的问题,哪怕家长是有陪护着自己的孩子但无法及时阻止事故发生的,也请不要背监护不力的责任,因为设施问题引起的一瞬间的事故,你是无法阻止的。
游乐场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1.国内对小型游乐设施及场所的监管还处在空白到起步的阶段,没有非常完善的制度去确保小朋友的安全,全靠生产厂家、商家自行解决安全问题
2.生产厂家、商家为了盈利,只要是设施材质、结构达到相关的要求就会采用,基本上很少甚至没有生产厂家、商家会去做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极限安全测试及对设施的设计是否能满足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做详细的检查。最多也就是在看得见的地方包上软包及增加护栏网作为安全防护,但这些只是针对设施本身有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地方做防护,而对设施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引发其他的安全问题,商家却不去思索和评估!
这些问题从前面列举的4类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就可以看出,商家从来优先考虑的都是赚钱,而不会优先去想这个设施除了对小朋友有吸引力外,可能会对小朋友造成哪些意外的伤害。
图片来源:昭元儿童摄影(配图与本文内容无关)
家长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这一条告诉你如果是商家的问题,商家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第三者的问题,找第三者,商家只承担少部分或者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这几条告诉你可以得到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如果被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则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残疾商家需要支付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如果死亡商家还需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如果商家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伤害的,家长们还可以要求判决赔偿金额的二倍惩罚性赔偿。
近年来这类事故频发,带给我们的反思又有哪些呢?
在“假日经济”和育儿经济的诱发下,大量的亲子游乐场所出现了,尤其是一些农家乐园、野外拓展的场所,有的还非常火爆,商家可谓赚得盆满钵满。
有能力赚钱没人拦得住你,但最基本的安全保障绝不能忽略,尤其是节假日人流量大游客多的情况下,更要注意提前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加强游乐设施设备的巡查,加强现场安保,必要的时候对游客分流采取限制措施。
不能为了赚钱不考虑安全,对游客来者不拒,来多少就收多少人的钱,殊不知,一旦发生事故,任何人都无法承受。
此次事故的原因尚在调查,或许我们不能妄下结论,就说人家安全防护存在多大多大的问题,但这样的事故不管是什么原因,运营企业和行*主管部门都脱不了干系。
一方面,游乐园运营企业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另一方面,伤亡人员及家属可根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向游乐园要求民事赔偿;第三,行*主管部门应对该游乐园进行行*处罚。
除了运营企业,*府行*主管部门也对此事故的发生承担监管责任,事发前该游乐园的安全设施有没有对其进行排查,监管是否到位?
每一个走上游乐设施的人,都是把生命健康和安全交付于游乐场所,如果这些游乐设施管理和运营单位缺失了责任感,那无疑是毁灭性的伤害。
同样,作为家长,在参与相关游乐活动时,对活动使用的设施、设备,是否进行过简单的甄别?是否放心孩子去玩一些危险系数高的游乐活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