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
中央文明委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第六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和第五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安徽省*山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称号,安徽省歙县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称号。
黟县宏村镇、*山市屯溪区黎阳镇凤霞村、*山市徽州区西溪南镇西溪南村、歙县昌溪乡昌溪村、休宁县岭南乡三溪村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山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山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市屯溪区税务局、*山市徽州区财*局、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山市*山区甘棠镇龙西社区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汪甜甜家庭(*山市屯溪区阳湖镇柏山社区)被授予全国文明家庭称号。
*山市实验小学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安徽省*山市被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称号。
详细名单如下
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名单
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
第六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和第五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