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市公安局*山分局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告
根据*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山市公安局*山分局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予以公告。真诚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到我局教育整顿工作中来,监督我们查纠整改工作的开展,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真诚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对我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民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等方面问题。
3.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方面问题。
4.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执法方面问题。
6.接警不及时、不规范等方面问题。
7.侦查权滥用、重案轻处等方面问题。
8.行*处罚决定长期未执行等方面问题。
9.“枪车酒**密网”等易发多发问题。
10.人民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监督联系方式
1.*山市公安局*山分局教育整顿办顽瘴痼疾整治举报-(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