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初查依据《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推行“一告知两承诺三公示”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售楼部公示内容的项目信息、销售信息、案场信息等相关信息对外公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现场销售对外公示信息应摆放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信息及宣传单、推介书、售楼书等宣传资料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欺骗或误导购房者;在售楼处醒目位置张贴购房提示书、*山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不良行为告知承诺书。
检查发现,1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部分项目的现场公示不符合要求,存在公示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规划图纸、没有代理销售委托书等问题,对部分项目的现场公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检查组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下一步将对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期间,*山市住建局将按照《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推行“一告知两承诺三公示”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销售现场进行信息公示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网签备案手续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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