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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9/3 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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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殚精竭虑,用有限的权力,担当了无限的责任。”11月2日,第十五届全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议在安徽*山市召开。这个由旅游城市自发组织、年首届会议只有10几个城市参加的会议,如今已发展到多人参加的旅游大会。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张海燕、安徽省旅游局副局长王靖、*山市副市长刘光、全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会秘书长李锡平和余位代表共同出席了开幕式。

由安徽省旅游质监所、*山市旅委协办的本次会议,围绕学习贯彻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质监执法的指示精神,邀请国家旅游局质监所负责人、部分城市旅游质监所负责人、台湾旅游业品质保障协会、部分城市旅游法庭、旅游警察支队作经验交流。会议期间,台湾旅游业品质保障协会秘书长陈怡全、*山市旅游质监所负责人凌震、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庭长*春英等就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回顾了案件前因后果,剖析了案件产生根源,公布了案件处理结果,产生了很好的听课效果。

会议期间,长三角区域旅游质监执法合作会议在此一并召开。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执法总队稽查六处、安徽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办公室和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同签约了《长三角区域旅游质监执法合作*山共识》。


  *山共识称,大众旅游时代业已来临,全域旅游实践日渐深入,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正在持续推进。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提高“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水平,长三角区域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必须强化监管、深化合作,加速形成“互联互通、互信互融”的新格局。为此达成*山六点共识:


  一、资源共享。沪苏浙皖资源互补、往来频繁,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要素流动,几方约定建立四地旅游质监执法资源共享关系,由各方明确日常联络员,构筑即时互动平台并保持畅通;在工作中应彼此要求,本着睦邻友好、互惠互利原则,提供或协助提供所在区域的旅游质监执法领域相应资源,实现包括信息、智力、管理等资源的流动共享。


  二、市场共治。有效保障四地间旅游投诉快处机制正常运行,彼此理解支持、及时配合办理,对他方提出请求的响应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在各方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查处跨区域案件过程中,相互沟通有序、步调一致,做到事前行动通气、事中进展通情、事后结果通报;鼓励辖区内旅游质监执法机构间强化合作,实施交叉暗访、协助取证、委托检查等,稳步推进长三角区域旅游客源地、目的地的一体化治理工作。


  三、宣传共推。倡导“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树立长三角区域旅游行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诚信待客、规范经营”的整体形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平安旅游、诚信消费、理性维权”;互为平台,在省级旅游门户网站实现四地旅游“红黑榜”同步披露、跨省(市)旅游诚信档案同步查询、重要旅游提示同步发布等。


  四、品牌共塑。致力于打造长三角区域旅游业“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之品牌,并对彼此推荐的旅游品牌及等级、资质予以认可;为各方认定的品质旅游企业、优秀从业人员在当地推介等提供便利;鼓励引导四地的相关旅游企业、院校、社团等创新思维、引领发展,构建设计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旅游质监执法及旅游质量的品牌形象、管理流程、执行标准及规范体系;在旅游质监执法职能范畴内,适时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的旅游创建与评选等项活动。


  五、经验共鉴。长三角区域各地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如案件查处、标准制订、*策出台和制度设计等,区域范围内应彼此予以借鉴并以适当的方式加以完善推广;强化同业间研讨学习和交流互访,结合实际对线上旅游等新业态如何监管和面临新问题如何应对等展开研究;鼓励并支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构建新型区域旅游质监执法理念和模式。


  六、困难共济。长三角区域旅游质监执法工作高度相关,在一方遇见困难时,其他各方应在法律和职能框架内给予尽可能的帮助,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牵头或负责的重大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涉及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范畴的应急事件处理和大型活动组织调度等;不随意刊发转载涉及他方的负面新闻,以免造成舆论误导和公众误读;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为当事方提供发布官方消息和事件解读的网络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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