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病*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卫函37号)精神,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我院即日起自行开展新冠核酸筛查等检测工作,具体如下:一、筛查对象: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发热患者、发热学生、自愿检测人群按*医98号文执行)二、患者一患一陪护,固定陪护人员。三、核酸标本采集室工作时间:08:00-11:00,13:00-16:00。详细-医院年5月22日来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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