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巩固拓展民*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府同意,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由0年的每人每月元调整为每人每月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0年的每人每月元调整为每人每月元,其中,集中供养财*补助元,分散供养财*补助元;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含精减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救济标准由0年的每人每月元调整为每人每月元。调整后的新标准均从年7月日起执行。此次提标将惠及城乡困难群众近5万人。
年以来,*山市继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助力乡村振兴。以休宁县为试点开发社会救助预警监测平台,对现有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信息系统进行整合,从单一救助向联动救助转变。
对全市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已纳入低保的脱贫户实行渐退期管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6周岁延长至8周岁*策。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通过临时救助“先行救助”,确保应救尽救。
加快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目前,屯溪区、徽州区、黟县已全部下放,*山区、歙县正试点推进。积极对接市*府*务公开办,完成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并入“”*府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民*救助服务功能。
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应保未保、应退未退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解忧暖心传*恩”行动,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众、摸底排查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全面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
*山市将对重点人群开展比对摸排,并按要求落实相应救助*策。积极搭建社会救助监测预警平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实现由“人找*策”逐步向“*策找人”的转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依托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