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今年1-4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64.7μg/m3,比年同期(65.3μg/m3)下降0.9%。14个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7.6μg/m3,同比下降0.4%。1-4月份,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8.6%,比年同期(64.9%)上升3.7个百分点。1-4月份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87.9μg/m3,比年同期(95.9μg/m3)下降8.3%。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全省16个市共编制报送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个。截至4月底,已整治完成个,完成率为62%。15个市(除*山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有5市已经正式启动编制,分别为合肥市、宿州市、蚌埠市、淮南市、宣城市,其余10市尚处于前期调研阶段。
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空气质量形势严峻
今年1-4月份全省14个未达标市PM2.5平均浓度与年同比下降幅度未达到19年度PM2.5改善目标序时进度,其中淮北、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及铜陵7市同比不降反升,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阜阳市、铜陵市及六安市3市比去年同期不升反降,全省PM10平均浓度有4个市同比不降反升,按上升幅度从高到低排序为:淮南市、六安市、阜阳市和蚌埠市。全省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二)扬尘污染防治类问题突出
年以来,省厅组织开展2轮大气督查,共检查污染源点位处,发现存在环境问题污染源处,占比25.6%。向各有关市交办突出环境问题5批共个,曝光典型环境问题4批共20个。其中,蚌埠、六安、滁州三市发现问题占比较高,问题类型以扬尘污染防治类为主。
(三)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滞后
根据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二章、第十四条“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我省15个未达标城市依法均需编制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根据统计,目前全省仅三分之一的市正式启动达标规划的编制,其余地市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存在滞后性。一是部分地市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尚未到位,影响进度。二是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存在等靠、观望思想。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持续全方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三)加快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
(四)严防秸秆问题死灰复燃。
来源:安徽日报、安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