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口是*山风景区旅游的重要窗口和游客集散地,为进一步规范旅游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给带*山的中外游客营造一个放心暖心的旅游环境,*山风景区公安局警务前移、警力前置,主动出击,连续打击汤口地区多起扰乱旅游秩序违法行为,整肃汤口地区旅游环境。
7月15日9时许,戴某为招揽游客赚取钱财,驾驶其轿车在国道汤川路至翡翠路上,以尾随、并行、呼喊的方式,拦截正常行驶的一浙江游客车辆,并在翡翠路与天都路交叉口附近将该车拦停。戴某的行为已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予以行*拘留八日的处罚。
8月13日,江西籍游客李某一行13人途经京台高速公路呈坎服务区时,洪某某冒充*山景区酒店工作人员,将李某某一行骗到到汤口某酒店后,以*山景区刮台风、索道停运无法上山为由,收取李某某门票、乘车费等费用元,将李某等人骗至其他地方游玩而赚取非法利益。8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山风景区公安局对涉嫌招摇撞骗的洪某某处行*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同时追缴赃款余元,退还被害人,对非法营运等其他违法行为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今年以来,*山风景区公安局始终将游客的呼声作为旅游警务的第一信号,采取多种手段,打击扰乱旅游秩序违法行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了集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人与生物圈保护区三顶桂冠于一身的*山风景区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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