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要是有个头疼脑热
医院看看
再按照医嘱服药
但日前市民占先生发现
医院给孩子拿回的药
有问题
3月1日凌晨4点,占先生两岁半的女儿身上起了小红疹,有过敏症状。占先生就带着医院就诊。根据患儿情况,医生开了一种名为“氯雷他定糖浆”的药品,并嘱咐,按“一日一次,一次5毫升”的剂量服用。回家后,占先生遵照医嘱给孩子用药,可孩子过敏的症状并没有缓解。三次服药后,占先生才发现,药单上的药和手头上的,并不是同一种。
占先生:“拿错的药是盐酸氨溴索糖浆。这个药是吃支气管的,服用剂量也不一样,原先医生开的药一次是吃5毫升,但是这个药2~6岁的儿童,每次是2.5毫升。”
治疗过敏性皮肤病的药变成了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的药,还超出了服用剂量,占先生着急了。再一看药品说明书上标明的“不良反应”一栏,更让他慌了神。
占先生:“我发现这个药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一是过敏。我小孩子本身就过敏。所以当天晚上她吃了这个药之后起疹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了这个药;二是会胃灼烧,当天晚上小孩也说她肚子痛。”
3月3日,医院拿错药的当晚,占先生就带着孩子再医院。
占先生:“医院是留院观察了,做了一个检查,主要是对心脏心率等情况进行检查,但没有进行专业的鉴定。”
事发后,占先生多次和院方交涉,想要讨个说法。
占先生:“医院得给我写保证书,保证小孩因为服用这个药引起的一切后顾之忧,医院来承担这个责任;第二是赔礼道歉;第三是经济赔偿,看医院的态度,但块钱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3月6日上午,记者陪同占先生医院。院方表示,在工作时间,药房有“一人拿药,一人核对”的规章制度。这次事件的发生,确实是工作人员的失职。
医院院长潘峻涛:“我们不推脱责任,确实是我们工作人员拿错了药。”
但对于如何赔偿,赔偿多少的问题。在协调现场,双方仍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医院院长潘峻涛:“她吃的也是儿童的药,并不是成人或者儿童不宜的药,这个药物是代谢的,没什么损害,过几天它成分就排掉了。”
占先生:“我不是因为这个问题要多少钱,医院应该重视这个医疗事故问题,承受相应的责任以及后果。不能因为没有出事就私了,私了不是一个解决方式。”
院方表示,事件发生后,让孩子留院观察,确认无大碍后,才让孩子离开。涉事的工作人员和院方也都对患者表示了歉意,并上门慰问。
医院院长潘峻涛:“如果是因此造成小孩身体损伤,医院也愿意同患方一起来解决这个事情,但如果家属提出一些我们不能满足的条件,我建议,他们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保障自己的权益。”
据了解,更换了正确的药物后,占先生孩子过敏的症状已经消失。虽然这次拿错药的失误没有造成严重事故。但反映出的问题,却值得院方深思。
医院院长潘峻涛:“我们下一步肯定会从制度的执行层面加强监督,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在适当的时候也可能会引进更加高科技的手段,来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
每一个工作岗位都很重要,一次的失职、失误,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尤其是治病救人的医疗行业,对患者的健康更是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一丝一毫都不能马虎。这次事件,也是对所有人的警醒:爱岗敬业、遵守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操守,更是关乎生命安全的根本保障。
来源*山广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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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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