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病*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卫函37号)精神,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我院即日起自行开展新冠核酸筛查等检测工作,具体如下:
一、筛查对象:新入院患者及陪护、我院工作人员。(发热患者、发热学生、自愿检测人群按*98号文执行)
二、患者一患一陪护,固定陪护人员。
三、新入院患者核酸检测具体流程:
1.病情稳定的新入院患者由相应的门诊医师开具核酸检测申请单及入院通知单,患者在门诊缴纳核酸检测费用后,至8号楼3楼核酸采样室进行标本采集,完成后前往出入院管理科办理入院手续。
2.急诊入院和门诊危急重症入院患者,先行办理入院手续,次日补做核酸检测。
四、陪护人员前往9号楼3楼体检中心开具核酸检测单,现场缴费后至8号楼3楼核酸采样室进行标本采集。
五、8号楼3楼核酸标本采集室工作时间:早上08:00-11:00,下午13:00-16:00。
医院
年5月22日
来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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