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屯溪区教育局机关人员不足问题,根据《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屯办﹝)22号)规定和要求,结合屯溪区教育局实际所需,经屯溪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主管
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咨询
电话
备注
年龄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屯溪区教育局
屯溪区教育局
办公室
1人
40周岁以下(年9月2日以后出生)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科:现代文员
本科: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研究生:档案学
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屯溪区教育局教研室
1人
专科:小学教育
本科:小学教育
研究生:教育学(一级学科)
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及操作电脑能力、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三)40周岁以下(年9月3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人;
(四)经*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公告
屯溪区教育局*务公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