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歙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大队长余庆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起诉书指控滥用职权犯罪事实:年10月至年1月,在安徽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处理交通违章免除记分权限开放时,被告人余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规定,违规在“全国公安交警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用免除记分方式处理交通违章信息条,免除记分分(其中一次性须扣12分的电子监控违法行为起,免除记分分)。年10月至年10月,被告人余庆本人或指使下属违规帮助张某使用他人临近清分日期驾驶证本,用扣分方式处理交通违章,共计处理违章信息条,记分分。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最终陈述。
*山市公安系统、人大代表、*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等多人旁听了庭审,广大网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了庭审直播。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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