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屯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原主任陈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屯溪区人大代表、区*协委员受邀旁听庭审。为教育广大*法干部从案中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市百余名*法干部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陈某某在年至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息指挥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送与的现金、购物卡、玉镯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92万元。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来源:屯溪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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