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由祁门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祁门县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的*山市原女辅警吴莎莎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在祁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表明,年出生的吴莎莎,女,屯溪人,大专文化,从年起在*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是一名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俗称辅警、协警)。
在年9月至年1月,被告人吴莎莎利用自己在*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科前台受理岗位和后台制证岗位,负责办理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以下简称“临牌”〉业务的工作便利条件。多次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关于办理机动车临时行使号牌的规定。
在无任何办理临牌资料,或者是无办理临牌资料原件只有复印件,或者是明知购车发票、合格证、车辆保险单是伪造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先后为倒卖临牌的广东省人员陈泽维(另案处理)等人违反规定办理临牌共计份,违规上传到公安网平台,寄给上海、广东、浙江、安徽等地。
通过这一方式,被告人吴莎莎通过支付宝、工行卡、建行卡、农商行卡等,先后收受陈泽维给予的贿赂共计元。吴莎莎被指控犯有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吴莎莎今年5月底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主动交代了犯罪过程和受贿情况,并已经退出全部赃款。
该案未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来源: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
本期编辑:daisy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