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算年度如何确定?
答:从年起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至12月为一个缴费年度。
2.问:灵活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费受理申报缴费时间是?
答:受理申报缴费时间为每月1—25日。最迟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办理,逾期不予补办。若因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申报缴费造成断保影响待遇享受的,责任自负。
3.问: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机构是?
答:(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保,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2)户籍在屯溪区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应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乡镇办理;户籍在其他区县,应到其户籍所在地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但原已在市直或屯溪区办理银行代扣手续的人员,仍在原参保地办理(若因就业等原因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的,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
4.问: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申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办理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非本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5.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需要每年申报吗?
答:从年度开始,*山市中心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实行一次性申报方式,不必每年办理申报缴费手续。每年缴费档次自动延续,当年缴费基数缴费标准根据相关规定自动调整。如需变更当年度缴费档次,须在当年9月1日至11月25日书面申请调整缴费档次。
6.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支付应缴养老保险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应确保每月1日前在代扣银行账户中有足以支付应缴养老保险费的存款,以便银行能够及时扣缴(申报缴费的次月开始扣款,扣款时会将当月应缴费用与之前欠费合并一起进行扣缴,之后费用按月扣款),否则影响待遇享受责任自负。若确需缴费凭证的,可在扣缴成功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市税务局一楼大厅索取缴费凭证。
申报缴费
*山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屯溪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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