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宁县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的通告(第3号)
1月26日,安徽省卫健委发布疫情通报,*山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1例,患者为休宁县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患者汪某某,女,29岁,系休宁县陈霞乡回溪人,在浙江省桐庐县从事商业服务工作,现住址为海阳镇柏树路34栋1单元室。1月17日,患者在浙江省桐庐县因身体不适,自行在当地就诊。1月19日,患者乘坐G/G高铁从浙江省桐庐县返乡。1月20日至22日,患者在海阳镇王汪兴诊所输液治疗。1月23日,患者出现发热、头痛症状,戴口罩乘坐出医院就诊,医院将患者采样标本送至*山市疾控中心开展检测工作,报告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核酸阳性。1月24日中午,医院将患医院(医院)隔离治疗。1月24日晚,安徽省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核酸阳性。1月25日,安徽省疾控中心专家组赴现场复核。1月26日上午,安徽省卫健委发布疫情通报,确认该患者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2.根据《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我县立即启动了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摸排工作。截止1月26日16时已摸排55人。对摸排中已确定现住址为休宁县境内的密切接触者37人,已由所在辖区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对摸排中已确定现住址为休宁县境外的密切接触者18人,已通过协查函方式通报进行管理。
3.根据《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终末消*技术方案(第一版)》,休宁县疾控中心会同海阳镇人民*府分别于1月24日下午、25日上午对患者居住地、就诊医疗机构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卫生消*。
4.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
5.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要有恐慌心理,不要抢购生活物资,不要盲目封路堵路。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将及时向全县人民通报防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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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1月26日
紧急扩散!
急寻1月19日G次高铁列车6号车厢的乘客
1月26日,*山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称,1月19日,乘坐G次高铁列车(始发站:淮安东站,终点站:*山北站)从浙江省桐庐县返乡的汪某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同乘6号车厢与其相邻近的乘客通过电话联系或上门服务的方式,落实了各项防控措施。现提醒该车厢其他乘客,为了您和他人健康:
1.请您主动与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等相关部门做好居家医学观察。
2.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就诊。在就诊途中,请您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居家观察的,请不要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综合:新安眼、中国*山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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