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省*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安徽省人民*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4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综合评议和会议研究,确定首批安徽省特色旅游名村和省级休闲旅游示范点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11月19日至年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联系。联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