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市中心城区车辆购置税业务
进驻市车管所的公告
尊敬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进驻车管所的通知》(皖公办〔〕号)要求。
为方便纳税人同步办理车辆购置税和机动车登记业务,市*务服务中心车辆购置税窗口(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整体搬迁进驻市车管所(齐云大道39号)。
自年6月1日起,市车管所车辆购置税窗口正式对外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市*务服务中心原窗口自年5月31日17:00起不再办理。望广大纳税人周知,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车辆购置税窗口搬迁及在搬迁过渡期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山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市税务局
*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年5月29日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