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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28 20:58:00

日前,*山市文旅局发出通知,称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山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局开展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

一、推荐条件

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命名为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二)长期(10年及以上)从事并熟练掌握该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三)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在一定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五)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法人。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名额

(一)重点侧重以下项目申报:

1.新入选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名录的项目;

2.前五批中无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3.已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非遗项目,各区县每一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人。

(二)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4.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区县文旅体局或市直属单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本区县或本单位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正式报告,附推荐清单(见附件1);

(二)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申请及授权书,当地文旅体局意见,区县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及专家名单、区县文旅体局意见等(见附件2);

(三)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已正式公布的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件(含名单);

(五)其他材料: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及照片(电子版文件名须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音像资料等。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四、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区县文旅体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区县文化行*管理部门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提供推荐材料。

(二)各区县文旅体局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结合该项目在本行*区域内的分布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推荐意见应从技艺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针对性评价。推荐意见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程序。

(三)被推荐传承人为市直属单位的,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区县文旅体局一定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可视情况增加现场答辩等环节,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二)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同时,对拟推荐上报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基本信息在区县文旅体局官方网站或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

(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区县文旅体局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针对技艺水平进行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四)各区县文旅体局及相关单位须于年5月3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报表、申报片、正式公布的传承人文件及辅助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一套),连同统一拷贝的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文旅局非遗科查海洁,

市非遗保护中心梁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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