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公告,对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告称,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市文旅局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区县、*山经开区及部份市直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文旅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的传承人进行了评审,确定了名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评审专家组研究。受理单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