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汛以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发生了严重洪涝灾害。全市各级*组织和广大*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闻“汛”而动、冲锋在前,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为夺取抗洪抢险救灾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激励广大共产*员践行初心使命、更好担当作为,根据《中国共产**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及安徽省实施办法规定,市委决定表彰一批“*山市优秀共产*员”“*山市先进*组织”。在各区县委和市直有关*工委推荐考察,并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了20名“*山市优秀共产*员”、20个“*山市先进*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26日至月30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公示-(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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