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孩子户口27岁女子与74岁老汉结婚
女子张燕(化名),1985年出生,非浙江人。金老汉1938年出生,嘉善当地人。
按照张燕的说法,自己和老金结婚也是迫于无奈并非心甘情愿。
今年4月,张燕的孩子出生了,但孩子是非婚生子,孩子没法落户口让张燕很纠结,一位熟人将一直单身的老金介绍给了她,为了孩子能够落户,张燕于今年5月同老金领了结婚证。
但让张燕没想到的是,尽管和老金结了婚,但孩子仍然无法上户口。
张燕觉得,嫁给这个甚至可以当自己爷爷的男人,本来就是出于苦衷,现在孩子的户口没法落实,她便想到了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法官认为,张燕请求确认与老金婚姻无效的诉求不符合上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