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集团遭证监局警示
丰林集团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发来的行*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西证监局发现公司2011年至2012年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审计委员会2012年未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未按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违反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丰林集团存在尚未建立募集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内部控制制度、在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存放有募集资金的部分银行账户,尚未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违规行为。此外,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会计资料不完整等问题。对此,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表示将于2013年12月31日前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