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家长和媒体记者的长期蹲点埋伏,摸清吕老师的补课时间和地点后,举报给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突击行动,一举“摧毁”了吕老师设在自家豪华别墅内的一处有偿补课“窝点”。
家长们反映,屯溪一中有“四大名补”,他们有的在教育培训机构兼职,有的在网上兼职,有的自己在家开补习班,效果都还不错。在别墅补课的吕老师,每节课收费元,采取多人拼团模式,相对每节课收费元的“一对一”模式,也算薄利多销。很多家长本来不想让孩子上补习班的,只是其他同学都去了,不好意思拒绝,只好也给孩子报名上课。
对于在校学不会,不会学的学生,在假期请老师进行适当的补课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老师在学校一个班有40多个学生,不可能面面俱到,让每个学生都掌握相应的知识点。老师既然有劳动付出,也占用了自己的休息时间,适当收取劳动报酬,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对于在校不教,不会教的老师,搞一群私域流量,以利益为导向,暗示诱导学生必须上课外补习班的老师,只在课外补习班讲解知识重点的老师,提前泄露单元考试题目的老师,的确要重拳出击。
对于后者提到的老师,有什么办法呢?
校外有偿补课,是学生和老师双方的自愿行为,比较隐蔽,实质上也不算违法犯罪,所以多年来,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解决方法。
在校老师有偿补课不犯法,但是违规。教育部印发过《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按《规定》的定义,有下列三种:
第一,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第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角色不只是向学生传授某门学科知识,而是要根据学生的发展实际及教育目标、要求,在特定的环境中采用特定的教学方法,通过特定的途径来培育和促进学生成长。
对绝大多数兢兢业业,呕心沥血在校内解决学生问题的教师,我们道声:您辛苦了!谢谢!